LOF基金(一)是在交易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

位置:首页  »  投资理财  »  LOF基金(一)是在交易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
日期:2023-03-29 15:59热度:加载中...

LOF基金(一)是在交易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

一、什么是LOF基金

深交所的交易所交易基金LOF(ListedOpen-EndedFund),是一种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是根据中国的证券登记、结算、交易系统以及法律、税务等方面的现状,抓住ETF的特点设计的具中国特色的ETF。LOF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LOF提供的是一个交易平台,基金公司可以基于这一平台进行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开放式基金上市交易等等,但是不具备指数期货的特性。

二、LOF基金的募集

LOF基金的募集分场内和场外两部分。场外募集的基金分额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场内募集的基金分额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1、LOF的场外募集

与普通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无异。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银行、证券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进行认购,应使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帐户。必须按照金额进行认购。中国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系统(TA系统)依据管理人给定的认购费率,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投资者认购所得基金份额。

认购净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手续费=认购净金额ⅹ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期间的利息可以折合成基金份额,募集结束后统一记入基金帐户中。

2、LOF基金的场内募集

通过交易所场内募集基金份额,除要遵守一般开放式基金的募集规定外,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发售申请。在获得交易所的确认后,在基金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上市开放式基金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在深交所交易日,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具体名单参见各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上网认购基金份额。不可撤单,可多次申报,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单位。

投资者必须按照份额进行认购。计算公式如下:交易所挂牌价格为基金的面值。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ⅹ(1+证券公司佣金比例)ⅹ认购份额

证券公司佣金=挂牌价格ⅹ证券公司佣金比例ⅹ认购份额

认购净金额=挂牌价格ⅹ认购份额

三、LOF份额的申购、赎回

LOF基金的封闭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开放日应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LOF基金开放场内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有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证券营业部进行申购、赎回申报。申购以金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元人民币;赎回以份额申报,申报单位为单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报的数额限定遵循所申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四、LOF基金的上市交易

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分额净值。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各深交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买卖基金份额,以交易系统撮合价成交。

具体内容如下:

1、买入LOF申报数量应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RMB。

2、深圳证券交易所对LOF交易实行价格跌涨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执行。

3、投资者T日卖出基金份额后的资金T+1日即可到帐,而赎回资金至少T+2日。

五、交易费用

1)二级市场买卖费用(成交额3‰以内)与申购费用(申购金额1.5%左右)、赎回费用(赎回金额0.5%左右)存在差异,体现在两种方式的成交价格会有所差异,投资者可以根据当日市场行情、基金净值的变化及成本差异决定选择买卖或者申购、赎回两种不同方式。

基金发行过程中,交易所与结算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券商只需按投资者认购总量乘以交易所挂牌价格(1元)向结算公司划付认购款。

2)券商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佣金比率,券商收取的佣金收入可作为收益直接入账,无需再划付他人。例如,《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为不高于1.3%,随认购金额增加而递减,其中,认购金额 100万元,认购费率为1.3%;100万≤认购金额 1000万,认购费率为1%;认购金额≥1000万,认购费率为0.5%。券商的佣金比率可照此设置,收取的佣金可直接归入经纪业务收入。

3)交易所根据基金二级市场成交金额的0.0975‰、0.04‰向券商收取经手费及代中国证监会收取证管规费。两项费用合计为基金成交金额的0.1375‰。交易所暂不收取场内申购赎回费用。

六、LOF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LOF的转托管业务包括两种类型:系统内的和跨系统的转托管。

系统内转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托管在某证券经营机构的LOF份额转托管到其他证券经营机构(场内到场内),或将托管在某某基金管理人或某代销机构的LOF份额转托管到某证券经营机构(场外到场内)。投资者将LOF份额从证券登记系统转入TA系统,自T+2日开始,投资者可以在转入方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处申报赎回基金份额;投资者将LOF份额从TA系统转入证券登记系统,在T+2日,投资者可以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1、投资者如何将托管在场外的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

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同基金份额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取得联系,获知该证券营业部在深交所席位号码。在核实上述事项后,投资者可在正常交易日到转出方代销机构按要求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投资者须填写转托管申请表,写明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席位号码、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号码、拟转出上市开放式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应为整数份。

2、投资者如何将托管在场内的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外?

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注意如下事项:

(1)确保拟转出基金份额的深圳证券账户已在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处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获知基金份额拟转入代销机构代码(6XXXXX);并按照代销机构的要求办妥相关手续(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以建立业务关系,确保拟转入的基金份额可被该代销机构接纳。

【相关文章】

LOF基金(一)是在交易所挂牌的开放式基金

THE END

本文地址:http://www.lrjk.net/view/6718.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